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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 有关恋物,改变之类几日前提了恋物癖的问题,谁也没帮我分析分析,于是我又去找王家卫。 恋物,却不腻味。厨师沙拉,凤梨罐头,乃至California……好像我恋pocky甘m. 其实王家卫有很多蓝莓点心,没那么深刻,但是很有滋味。 那话怎么说的?“其实了解一个人并不代表什么,人是会变的。今天他喜欢凤梨,明天他可以喜欢别的。” 虽然我对Celine的发现仍然深信不疑,她说:“我翻开小时候写的日记,看待事物的方式是有小小的不同,but the core is the same” 在一年零两个月之后,我也发现,“变与了解”成为了唯一剩下的一串铃铛,风吹过的时候能让我顺带想起些什么,一些无关于对错,也算不上懂得的事。 不知有多少人同样,会因为新的彩色笔爱写字;会因为新的书签爱读书;会因为好书摆在自己的书架上觉得生活幸福;会因为到了一座新的城市觉得生活又完整了一步。爱逛购物网站,爱跟Jobs的风,听说有了种戴上就能将小荧幕看成影院效果的新眼镜问世就体会到一种natural high. 大概是变了,愤世嫉俗、偏钻冷门────>跟风。大概是变了。 但在久不写字之后,看到墨水用回钢笔,打了几百页的文字出来就为了短期内离小白、小粉都远一点;为了一个outline的诞生,一个小point的丰富而沉浸在满足之中;每周每月的添置不再来自于商场或新城市,而是室内的阅读与写作,抑或更加舒服的食谱,频繁的饭后书店散步之类…… 终于还是有些一以贯之的东西吧! 总要有添置,有新的东西进来,搅动一下无味的白开水生活。 就像从爱可乐、爱咖啡到爱橙汁,口味大变,不变的是,它们都有多于水的滋味? 最后,引申一下,
恋物,是不是现代人没得好恋,于是恋自己的行径?恋物是不是约等于自恋? 12月7日 就得有刀架在脖子上presentation month两天前华丽丽结束了,我用12个小时的睡眠来纪念,直到睡肿了脸。冒着瞬间十级的大风捧了四本书回来,夹着画着猫咪的便签纸(莱辛写的猫),维多利亚的书签(De Profundis),傻笑着美滋滋了一阵。虽说大冬天的,好像一只嫩叶不知不觉中就冒出来了。 党八股,哦,反党八股还要写,ical上密密麻麻的都是deadline,没事,总会有天刀架在脖子上。 让我们来歌颂一下这个充满了故事和新鲜感的十二月,大家赶着去看梅兰芳首映的时候,我终于在课程之外的课程里听到了海德格尔式的语言,多重语词刺破一个事实的面相,然后激发起对历史的一个重新审视,纵深的将一代人卷入的洪流,抑或扁平的一张纸。一个是不疯魔不成活的戏梦人生,另一个是什么都浅尝辄止,把历史当成调味料一样的故事,酸一阵,苦一阵,却依旧故我的姿势。停在这,冷静和理性,别把什么当真,总没什么不好,就像对待感情,先别去管历史演出反讽的后记。 说不清的话,就闭嘴得了。 留两个思考题,省得没的好说吧! 1、不带钱包逛书店,是不是一种不道德? 2、现代叙事的恋物癖究竟是怎么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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